南京女子遇车祸,10天后试管婴儿流产,保险公司该为其负责吗?
南京女子遇到了车祸,10天之后试管婴儿流产,保险公司应该为其承担一部分的责任。因为女子受到了过度惊吓,所以才导致试管婴儿不保,不管怎么说她失去了一个孩子,保险公司肯定也要给予一定的赔偿金。
这起案件经过一审,二审之后,法院最终判决车主保险公司赔偿7万元。说明法院最终认定女子流产和这场事故是存在一定关联的,但是法院并不支持试管婴儿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,而且试管婴儿也不属于女子的物品,它此时此刻还只是一个胚胎,法院支持的是女子流产之后去医院治疗的费用。
站在女子的角度当然应该由保险公司和司机承担责任,但现实充满了随机和偶然。根据该女子责任医生给出的信息,女子通过试管怀孕,流产率高达40%,女子出车祸,10天后发生流产,所以无法认定事故和流产存在着因果关系。后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7万元,保险公司不服,虽然上诉但仍然维持原判。

在事故发生后,交警部门已作出小客车驾驶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处理结果,说明王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事故责任,但事故直接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,试管婴儿10天后自然流产。正是因为这个周期性的时间,法院否定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
既然已经判定对方车主担任全责,那么就应该承担责任。南京的周女士在骑电动车的时候,不小心和王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了碰撞,造成了轻微的伤害。对于这起车祸,交通部门是认定驾驶小客车的王某是需要付全部的责任的。












